“我國電子商務企業在知產保護問題上的創新探索,已經匯聚成為中國經驗,實現了數據時代知識產權保護的變道超車。”在4月20日舉辦的“2018中國知識產權保護高層論壇”上,阿里巴巴副總裁孫軍工在談到我國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時如是說。
距離第18個世界知識產權日“4·26”到來還有6天,在此次論壇上,阿里巴巴知識產權研究院正式亮相并重磅發布《中國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回顧與展望》一文,直指電商知產保護將要面對四重“新與舊”的沖突和博弈。
在孫軍工看來,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中,以“阿里模式”為代表的電子商務平臺自治體系正在影響并推動著國家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不斷完善;系統性地梳理我國電子商務在知產保護方面的實踐探索、經驗教訓并展望未來將要面對的新問題,填補這一領域的理論空白,讓中國經驗成為“中國驚艷”,是阿里巴巴的責任和擔當。

(圖說:4月20日,阿里知識產權研究院正式亮相并發布《中國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回顧與展望》文章。)
“科技的發展讓創新與普惠勢不可擋,阿里巴巴知識產權研究院分析認為,電子商務必將發展成為‘智能商務’。”孫軍工說,“未來場景下的知識產權保護,唯有堅定地朝著開放、透明、共享的方向前進。”
電商行業20年走出三條“中國經驗”
今年是我國改革開放四十周年,也是1998年我國第一筆電子商務交易發生以來,互聯網商業創新的第20個年頭。
一路走來,我國電子商務在知產保護問題上,也有了自己的心得。作為國內電子商務龍頭企業代表,孫軍工指出,電子商務的廣域性、即時性、虛擬性、互動性等特點,給知產保護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包括司法機關、行政機關、電子商務平臺、權利人、消費者在內的相關主體,一直在積極探索符合市場規律、高效、多方共治、創新的電商知產保護模式。
《中國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回顧與展望》一文總結歸納出了我國電商知產保護的三條“中國經驗”:尊重知識產權發展規律,增強市場競爭力;尊重各方利益關切,推動形成共治共贏的市場環境;尊重并確立平臺自治的主體地位,催生從技術治理到治理技術的“阿里模式”。
“阿里模式”推動行業治理創新與水平提升
電商知產保護“中國經驗”的形成、并實現彎道超車,離不開眾多電子商務平臺在探索實踐中不斷提升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在這其中,擁有專門治理結構、專門治理規則,以主動防控和知識產權侵權投訴系統相結合,從科技、商業、法律三個維度解決電商知產保護問題的“阿里模式”,可謂貢獻了自己濃墨重彩的一筆。
據了解,阿里巴巴在履行法定知產保護義務基礎上,基于社會責任以及維護平臺秩序的需要,形成了一套以“出售假冒商品認定和處罰規則”為核心的完整規則體系;于2015年成立的平臺治理部,其核心目標就是保護知識產權,進行大膽的創新和探索。
為了實現知產保護社會共治,阿里巴巴積極拓展政企合作保護知識產權的范圍,有效提高了執法打擊的精準度;通過搭建全球首個電商+權利人共建平臺、引入大眾評審機制,不斷引導權利人和消費者在電商知產保護中發揮各自的作用。
與此同時,阿里巴巴堅持平臺自治的主體地位,不斷將數據技術轉化為治理技術,從商業邏輯出發,發布“知產快車道”計劃構建誠信投訴機制,并積極運用民事訴訟手段,向侵權售假行為提起訴訟,“阿里打假第一案”更是引發司法界和媒體的廣泛關注。
從實踐的情況看,“阿里模式”正在被其他電子商務平臺借鑒,已形成規模。“‘阿里模式’的價值在于治理技術可推廣、可復制,不僅在電商知產保護領域,更將在整個社會治理體系中推動治理創新和治理水平的全方位提升。”孫軍工表示。
以“開放、透明、共享”應對“四新四舊”問題
根據“中國制造2025”計劃,機器智能、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的研發和其在制造領域的應用,將是未來幾年的發展重點,科技對社會經濟的影響日益深遠。
《中國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回顧與展望》認為,科技發展激發更大的創新活力,也必將推動電子商務向智能商務轉型,創造新的商業模式;該文章指出,在這個過程中,未來的電商知產保護,將會面臨四重“新與舊”的沖突和博弈:跨境電子商務中的“舊秩序與新文明”;未來科技創新中的“舊觀念與新創造”;知識產權保護成本效益面臨的“舊體系與新需求”;灰黑產業鏈帶來的“舊懲罰與新破壞”。
破解四重“新與舊”是博弈問題,剛剛成立的阿里巴巴知識產權研究院提出了三個關鍵詞——開放、透明、共享:立法和監管部門應該保持一種開放心態;透明對于新知識產權法律規則的制定有特別的意義;新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應該推動多方主體共享治理信息和治理技術。
“40年前的知識產權保護和40年后的知識產權保護不是一個概念,一定要緊緊把握新經濟的特點和規律,以擁抱變化的心態,找到面對明天的辦法。未來,中國道路一定會越走越寬廣。”孫軍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