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離婚后便離奇“消失”
11月29日,一男子李某某來到張店公安分局潘莊派出所報案,稱其女兒李某已失蹤多日。據李某某介紹,女兒李某半年前在網上認識了楊某,由于兩人今年都已三十多歲,在親戚朋友的催促下于今年7月份“閃婚”。但婚后兩人發現并不合適,便選擇了離婚。11月25日,與楊某辦完離婚手續之后,李某就再也聯系不上。
潘莊派出所民警接到報案后十分重視,立即對李某身邊朋友及丈夫楊某進行詢問調查,但沒有獲取任何有效線索,也未發現李某的任何行蹤。
12月2日,民警在調取李某與楊某所住的張店某小區監控錄像時,發現了二人在11月25日進出小區時的行蹤。但監控視頻所顯示的李某與楊某進出小區的時間,與楊某12月1日在派出所所錄口供不一致:據楊某12月1日的口供稱,他與李某上午在民政局辦完離婚手續,中午回家吃了一頓飯之后,李某下午便獨自離開。但小區監控顯示,25日下午13時許,楊某、李某兩人是一同離開小區的。這一情況引起了辦案民警的高度重視。
隨后,民警再次對楊某進行了詢問。此時楊某改口稱,25日下午兩人是同時離開小區的,但后來李某獨自打車離開,楊某不知其去向。這時,辦案民警在查看民政局監控錄像時,發現了重要線索:監控顯示,楊、李二人實際上是25日下午辦理的離婚手續,并于14點20分左右離開民政局,14點40分左右回到住處,幾小時后楊某獨自離開,而李某便再未出現過。
民警認為,多次說謊的楊某具有重大嫌疑。隨后此案移交給刑偵九中隊進行進一步偵查。
監控錄像中兩次出現神秘“行李箱”
辦案民警繼續對楊某的行蹤軌跡調查發現,11月25日下午,楊某離開住處后乘坐動車前往濟南,并入住了一家旅館,26日一早楊某便退房又回到了張店家中。楊某對此解釋說:由于李某平日在濟南上班,辦完離婚手續后李某可能回了單位,因此便想去濟南找一找她。同時民警調查還發現,李某的親戚朋友們收到了李某手機所發出的“我離婚了心情不好,回濟南靜一靜”的信息。而李某的父親和朋友也多次到其家中尋找,均未找到也未發現異常情況。
此后,民警通過調查再次發現重要線索:監控顯示,11月26日下午,楊某拉著個藍色的大行李箱回到了家中;28日早7時許,楊某又拉著這個行李箱從家中走出,上了一輛面包車,而走路形態顯示該旅行箱十分沉重;30日,楊某又回到了家中,手中同樣拉這個藍色的大行李箱,但此時的行李箱顯得十分輕快。兩次出現在楊某手中的行李箱,顯得十分可疑,辦案民警隨后展開了進一步的縝密偵查。
殘忍:與尸體同處兩日后將其肢解
在偵查數日之后,辦案民警認為楊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12月15日,時機成熟,辦案民警在楊某新找的女朋友家中,將楊某帶走并進行審問。起初楊某顯得十分鎮定,不承認李某的失蹤與他有關。在民警提供的證據下,楊某的心理防線終于崩潰,承認了李某已于11月25日被其殺害并拋尸的罪行。
據楊某交代,11月25日,兩人辦完離婚手續之后回到家中,并發生口角爭執,情緒激動的楊某便將李某用棉被捂蓋致其窒息死亡。而在與尸體同處一屋兩日之后,27日晚楊某將李某的尸體在衛生間內用菜刀肢解,用六個密封袋將其裝于新買的藍色行李箱中,于28日早上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坐上了前往河南周口的長途汽車。在河南周口服務區下車后,楊某步行約兩公里后將行李箱拋棄于一廢棄機井內,并用石土掩蓋好。30日,楊某又買了一個同樣大小和顏色的行李箱,回到了張店家中。此后幾日,楊某裝作無事一樣照常上班,并通過網絡又迅速結交了一位“新女友”。
12月16日,辦案民警帶領楊某前往河南周口指認了拋尸現場。至此,這起由一失蹤案引出的性質惡劣的殺人碎尸案告破,等待楊某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原標題:男子閃婚閃離將前妻殺害肢解拋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