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
未婚生子外出打工
嫌疑人龍某麗,女,湖北籍,現年42歲。案發在2014年11月,其子時年11歲。據一名知情人介紹,龍某麗早年曾工作于風月場所,此后在老家與一名同鄉生下孩子,但雙方并沒有領取結婚證。
該知情人稱,孩子一度被生父懷疑并非親生。產后不久,龍某麗就帶著孩子外出打工,等孩子到了學齡,才將其帶回生父家,在當地求學。求學時,孩子也處于無人照看的境地,經常是吃了上頓沒下頓,老師對此也毫無辦法。2014年7月,孩子放暑假后,龍某麗將孩子帶往深圳。
證言
鄰居接濟孩子飯錢
房東的證言顯示,2014年7月,龍某麗帶著兒子租住于龍華新區駿龍新村20棟某房內。龍某麗從事清潔工作,有嚴重的失眠。到2014年11月案發之時,她的身體狀況和經濟狀況已非常糟糕。
一名證人稱,龍某麗經常幾天都不回家,其年幼的兒子并不上學,而是獨自起居,經常沒有飯吃,周邊的人偶爾接濟他10元、20元買飯。龍某麗本人被房東催繳房租,已無力繳納。
動機
自稱殺兒后找好工作
龍某麗早前供述殺人動機時曾稱,想過把兒子賣了但是賣不掉,所以想殺了兒子去找個好工作,對殺害兒子一事并不感到后悔。
檢方的起訴書顯示其殺人動機是認為自己條件差,找不到收入高的工作,無法撫養兒子,產生了殺害兒子的念頭。
行兇
孩子中毒但死于窒息
最初的投毒行動發生在2014年11月5日20時許,兒子喊餓要吃面條。龍某麗燒了開水給兒子沖泡方便面,她在水中溶解了20片氯氮平。
氯氮平系治療精神疾病的藥物,具有安定作用。一名對此藥較為了解的司法人員就表示,該藥物藥效極強,一小片即可使人長時間昏睡。
而據龍某麗交代,其在老家看病時,醫生為其開了該藥物,主要用于她解決日常的失眠問題。
兒子昏睡一天,6日下午4時許醒來,再度喊餓。龍某麗很吃驚,買了一碗綠豆沙,并在綠豆沙中溶解了40片氯氮平,將藥物劑量提高了一倍。
兒子再度昏睡。到7日早間7時許,龍某麗發現兒子仍有呼吸,遂用手捂住兒子的口鼻,直到其子毫無反應后方才松開。法醫鑒定顯示,這名11歲的孩子有中毒癥狀,但死于機械性窒息。殺死兒子后,龍某麗在早間9時出門離開龍華,13時許在南山一派出所投案自首。
鑒定
異常但無精神病
龍某麗被指控故意殺人一案于昨日開庭審理。庭審未有任何家屬旁聽,法律援助中心為其指派律師進行辯護。
庭審中,龍某麗情緒平靜,更以微笑示人,還辯稱并非故意殺人,希望法院從輕判決,讓她早日出獄。
法官問龍某麗是否有精神病,龍某麗表示自己沒有精神病,只是沒有思考能力。龍某麗的辯護人廣和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建農則辯護稱,精神病人不會承認自己有精神病,雖然精神鑒定顯示其沒有精神病,但是綜合多份證據顯示,其精神狀況是有問題的。
一方面龍某麗曾有過抑郁癥求醫記錄,且曾于2003年左右有過自殺舉動;另一方面,其同村的村民也在證言中稱,感覺龍某麗精神方面有點不正常。
一名司法界人士也認為,龍某麗手上持有的氯氮平系一種治療嚴重精神病的藥物,如果沒有重病,醫生并不會開出這樣的藥物。
不過龍某麗本人并不能出具有效的精神病就診病歷。法庭上法官問龍某麗,去看病開藥時是否有家人陪同,她表示是單獨前往看醫生,主要是治療失眠。
而檢方則出具了康寧醫院為其所做的精神鑒定,鑒定顯示其在案發期間并無精神障礙,只是有不健康的人生態度等。
辯護
未及時剝奪監護權
龍某麗的辯護人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建農認為,這一案件值得關注的是,多方面的情況已經顯示出,龍某麗并不具備監護能力,但是有關部門未能剝奪其監護權,將孩子進行妥善安置,最終導致慘案發生。
原標題:女子2次下毒不成將親兒捂死 稱殺兒后找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