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溫州樂清市人民法院發布2010年至2014年公職人員涉案執行白皮書。據白皮書顯示,4年內146名公職人員遭執行,金額近4.7億元,涉及案件大多為民間借貸和金融借款。
對于拒不履行執行裁決的,樂清法院實行“綜治一票否決審核”,否決53名公職人員的轉編制、晉升、評優等資格。
此類案件執行時有哪些困難?
對公職人員進行執行,相對一般案件存在較大困難。樂清法院副院長范道敏介紹,困難存在以下幾種:
1、真實身份難辨。這些公職人員在遭到法院執行時,擔心工作受影響,大多不愿主動透露所在單位。
2、自恃身份抵觸。部分公職人員失去誠信后施展“官老爺氣”抵觸法院執行,一些人以出差、下鄉、開會等理由回避。
3、所在單位護短。一些被執行人所在單位為保護“自己人”,對法院提出的督促建議,往往表面應允,實際敷衍。
4、制裁措施難實施。近年來,該法院司法拘留的被執行人年均150人以上,但其中公職人員被拘留的總共才2名(不包括人大代表),而且是在經辦人頂著各方壓力,采取快速送拘的情況下才得以完成。對人大代表實施司法拘留需要事先報批,5年來,拘留了樂清市人大代表2名,拘留溫州市和省級人大代表尚沒有報批成功的案例,要拘留外地人大代表更是難上加難。
53人晉升資格遭“一票否決”
對公職人員拒不履行法院裁決,樂清法院采取了相應的打擊措施。
范道敏稱,2011年以來,樂清法院參與“綜治一票否決審核”,其中有53名公職人員因拒不履行法院裁決,他們的轉編、晉升、評優等資格遭到“一票否決”。
其中,樂清一街道因涉及公職人員未履行的執行案件較多,樂清市平安辦在2014年年度綜治考核中,否決了該街道“評先”、“創先”資格。
原標題:樂清1人大代表不還債被拘 政協委員成老賴別墅遭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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