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驚現活死人墓
事發
墓地驚現活人墓碑嚇壞村婦
現年59歲的王女士起訴稱,2013年11月12日,昌平區崔村鎮麻峪村的一名村民告訴自己,在該村一處叫華夏龍苑的墓地內,她的名字被用金粉寫在了墓碑上。
王 女士立刻到墓地查看,經過一番尋找,果然在一個黑色的花崗巖墓碑上發現了自己的名字。王女士說,當她第一次在墓地看到自己的名字時,立刻被嚇傻了,癱坐在 了地上。王女士稱,她曾找墓地方的工作人員討說法,“墓地工作人員告訴我,墓碑刻村民的名字,是為了應付檢查和宣傳,名字是工作人員從村民各家祖墳抄來 的”。王女士在墓地里看到,她和她去世的家人姓名都被刻在碑上,除了她,墓地里還有其他在世村民的墓碑。
王女士稱,自己還在世,就被別人 把名字刻在了墓碑上,“在農村來說很不吉利,大家都很忌諱”。由于找不到承包農村土地建造墓地的開發商,王女士將村委會和鎮政府告上了法庭,因為“沒有他 們同意,墓地是建立不起來的”。王女士要求兩被告停止侵犯其名譽權、姓名權,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10萬余元。
庭審
兩被告墓地用地屬合法承租
昨天昌平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庭上,昌平區崔村鎮鎮政府和麻峪村村委會的代理律師出庭應訴。他們均表示,王女士訴訟主體不適格,鎮政府和村委會并沒有對其實施侵權行為。
村委會稱,2012年,鎮政府與承包公司簽約的土地是一塊荒山,現在仍在承包期,承包手續合理合法。“開發商是否建墓地,目前無法確定,還需要進一步核實。”對于是否刻“活死人碑”,村委會和鎮政府均表示不清楚。
鎮政府的代理人也表示,其并不知道王女士是否曾向政府反映過活死人墓一事。
法 庭上,王女士還向法庭提交了墓地寫有自己家屬名字的墓碑照片,以及此前在鎮政府和村委會協商此事的錄音。王女士稱,“可見他們是完全知道這件事的”。鎮政 府和村委會的律師則均對王女士出示的墓地照片的真實性、關聯性以及證明內容提出異議,表示寫有王女士名字的墓碑不能說明鎮政府和村委會就有侵權行為。
面對鎮政府、村委會的答辯,王女士稱,市民政局和區民政局都曾就此事和鎮政府、村委會進行多次協商,并取締拆除過該墓地,村委會和鎮政府不可能不知道。
王 女士說,2014年2月前后,她曾再次去墓地查看,發現原來寫有自己名字的墓碑上的字已被擦掉。王女士稱,由于鎮政府不提供墓地開發商的法定代表人信息, 她自己無法詳細填寫開發商的信息,因此在訴訟之初沒有將開發商列為被告。王女士在法庭上提出申請,追加墓地開發商為本案的被告,并希望法庭能夠調取墓地開 發商的信息。
由于王女士追加了被告,法官決定暫時休庭,擇日再審。
庭審結束后,王女士接受記者的采訪時稱,家中被私自立了碑的,不光是她自己,還有她的爺爺、奶奶、父母和丈夫,“我們的名字被分別寫在了至少3塊墓碑上”,王女士說,她曾質問華夏龍苑的工作人員,為什么把活人的名字刻在碑上,對方的解釋居然是“重名重姓”。
王女士對此答復并不滿意,于是開始找民政局解決問題。此后,開發商曾派來一個臨時代表與自己達成口頭協議,對方承諾賠償自己精神損害金10萬元。“但我至今沒聽到一句道歉,也沒拿到一分錢。”
王女士說,為此,自己本村的村名還曾議論自己的要錢行為。“他們說我是掙死人的錢,但我覺得這是在替自己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