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盡管楊慶全本人否認掐了8歲男童楊某冰的脖子,但兩級法院都在審理后確認了這一事實:
案發那天,飲酒后的楊慶全來到同村人楊成杰家附近,從地上撿起石頭打砸楊成杰家廚房。楊成杰的孫子楊某冰從屋里走出來,遭到楊慶全拿著石頭追趕。
時年70歲的老人楊成杰聞訊后,拿著鉤刀出門追趕。在一片竹林,楊成杰看到楊慶全用手掐著孫兒的脖子。楊成杰喊“快放手”,但楊慶全不肯放手。老人上前,用鉤刀砍擊楊慶全,致其輕傷一級。
2017年8月,這起案件發生于海南省臨高縣得位村。案發近三年后的2020年5月,臨高縣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訴。經過一審、二審,楊成杰因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
一審法院認為,楊成杰看到孫子被掐脖子時,沒有采取相當手段來阻止侵害行為,而是直接持刀砍擊,不屬正當防衛,判處楊成杰有期徒刑一年;二審法院則稱,楊成杰砍擊楊慶全的第一刀具有防衛性質,但第一刀后楊慶全就放開了男童,危險解除,此后的幾刀,系出于泄憤目的,不屬于正當防衛。
“本案雙方沖突系被害人楊慶全引發v,具有重大過錯,且楊成杰已是古稀老人,因護孫心切,臨時起意進而傷害他人,屬于激情犯罪,具有偶發性,社會危害相對較輕。”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量刑偏重,將老人的刑期從一年調整為8個月。
楊成杰出獄后開始申訴。他說,他砍擊楊慶全,對方松開其孫后,“還試圖用手來抓我的眼睛,我出于防衛心理,才又砍了他一刀。”楊成杰認為自己沒有傷害的故意,“如果我真的要傷害他,就不會只砍他手腳部位了。”
楊慶全不認為楊成杰系正當防衛,他否認了追趕男童、掐其脖子,“都沒注意到他孫子。他傷害了我,應該判多少年就多少年、該賠償就賠償。現在他們就是不肯賠償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