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武,男,41歲,商南縣人,2006年6月刑滿釋放。段金玲,男,42歲,商南縣人,2003年8月刑滿釋放。
2010年3月23日,劉世貴讓同案被告人姜新寬(已判刑)轉告周文武,要將男子馮某綁架至西安毆打并索要錢財。周文武遂邀集姜新寬及段金玲、趙廣政(已判刑)、劉西勝(已判刑)參與綁架。3月26日,周文武等人將馮某挾持至西安。周文武指使段金玲向馮某索要錢財,段金玲持鎬把擊打馮某腿部、胸部。
3月27日,馮某因遭受鈍性暴力打擊致胸腹腔臟器損傷死亡,周文武提議焚尸,后將汽油潑在尸體上,段金玲點火焚燒。緊接著,周文武找來菜刀,伙同段金玲將尸體肢解。后周文武、段金玲、趙廣政駕車將尸體拋棄在包茂高速某處。
隨后,周文武、段金玲、姜新寬及孫良娃(在逃)、黃江濤(在逃)將男子李某挾持至西安市浐河邊,采取持洋鎬把毆打、威脅不還錢就活埋等手段迫使李某還債。期間,李某被毆打致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右膝部皮膚挫裂傷。2010年4月15日,周文武、段金玲和姜新寬商議搶劫。后其三人搭乘郭某駕駛的出租車,從天津市薊縣至北京,當車駛至北京市平谷區時,用尖刀扎傷郭某,搶走現金1300余元及手機一部。
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周文武、段金玲構成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應數罪并罰。周、段二人罪行均極其嚴重,依法從重處罰。對周文武、段金玲以綁架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日前,該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命令,對周文武、段金玲采用注射方式執行死刑。
原標題:綁架拘禁殺人焚尸 商南兩男子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