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奇葩證明,今年媒體上已經報道過多次,而且李克強總理也多次點名批評一些地方的奇葩證明。但是這些奇葩證明現在依然存在。這次的b2b分類信息網民聲連線中,69歲的市民盧先生就來電講了他遇到的奇葩證明。原來他要繼承父親的房產時需要用到爺爺的死亡證明,但是他爺爺已經去世100多年了,上哪兒開死亡證明?盧先生遭遇的奇葩證明,把接聽熱線的省政協委員也雷住了!
【繼承房屋】得為去世上百年的爺爺開死亡證明
最近一段時間,家住濟南市歷城區的盧先生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實在沒辦法了,這不給b2b分類網“民聲連線”88197600打來電話,希望能讓省政協委員給出出主意。
盧先生今年69歲了,現在住的房子是父母生前留下的。1988年,雙親去世后,盧先生便想著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他到歷城區公證處去辦理房產過戶手續,被告知要開各種證明。“其他的都好說,就是其中一樣,讓開我爺爺的殯葬證明。這要去哪里開啊?”
盧先生說,自己的祖籍在聊城臨清,爺爺是1912年去世的,距今103年了,當初兵荒馬亂,連個墳頭都沒有。爺爺去世后,奶奶抱著剛滿1歲的父親要飯來到濟南,在濟南住下了。后來父親在濟南工作、娶妻生子,就再也沒有回過老家臨清,那里也沒有親戚了。“我父親活到80多歲,他的死亡證明派出所給開,可還要開我爺爺的,這太為難了。而且還說沒有我爺爺的死亡證明,房子就不能過戶。”盧先生說。為這事折騰了一兩個月,經過多方交涉,歷城區公證處稱可以讓盧大爺回老家臨清,在當地的街道辦蓋個章,出個證明就行。可盧先生覺得老家早都沒有親戚了,也沒人認識他們,不愿造假,所以房屋過戶的事就一直耽擱著。
【要領分紅】得為走了46年的公公開死亡證明
而濟南市民汝女士也和盧先生有著類似的經歷。汝女士說,她的丈夫2008年因病去世,生前曾在濟南市第三運輸公司(現更名為濟南市新火線有限責任公司)工作。2000年時,他們曾參與廠里的集資,這幾年單位改制后,可以領到3000元的分紅,汝女士很高興。于是就去單位辦手續,也被要求開丈夫和公公的死亡證明。“我丈夫2008年去世,派出所給出了證明,可我公公是1969年去世的,至今已有46年了,我們去派出所問了,人家說那時的檔案信息都沒有存檔,沒法開證明。”汝女士說。后來,她又去單位交涉,可單位就是不同意,說沒有丈夫、公公的死亡證明,就沒法辦手續領錢。汝女士說,她都把公公的墓碑拍了照片給單位都不行,這可怎么辦?
【委員點評】將會形成提案建議簡化奇葩證明
聽了上述兩位市民的經歷,省政協委員趙勇表示,這些年媒體上確實也報道了一些辦理事務開各種奇葩證明的事件,政府部門嚴守規章制度是好事,但既然是為民辦事,機制就要靈活些。“無論辦什么手續,只要當事人能提供真實準確的證明即可,有時秉承以往的規章制度,反而容易造成虛假,更不利于真實信息的查驗。”“現在政府服務提倡高效為民,對于這些根本無處可開的證明,能簡化就要簡化,我們也會將其形成提案建議,希望得到有關部門的重視,簡化辦事手續,提高辦事效率。”省政協委員李連祥說。
原標題:男子為繼承房產要給去世103年祖父開死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