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區法院判決書載明:2012年9月,楊某以楊明的名義,分別在平安人壽和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投保重大疾病保險。2014年10月,楊某以資助癌癥患者為由,通過他人介紹認識了食管癌患者李某,要求李某以楊明的名義到醫院接受體檢,并承諾給他2萬元資助費。2014年12月24日,李某到合川區人民醫院以楊明的名義接受胃鏡檢查,查出疑似患有食管癌。楊某從醫院借出李某檢查時被提取的食管組織切片,提交西南醫院檢測,檢測結果為楊明疑似患食管癌。
2014年12月底,楊某將兩家醫院的檢查結果單等材料分別遞交平安保險公司和太平洋保險公司,以自己患食管癌為由,分別索賠52.1萬元和20萬元。兩家保險公司發現楊某有騙保行為,報案,均未將理賠金額支付給楊某。2015年3月9日,楊某被捉拿歸案。
原標題:男子找癌癥患者以自己名義檢查騙保獲利70多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