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從化公安處了解到,當事人陳先生在2011年發 現自己身份被冒用后,沒有報案,如今過去5年,鑒于事件沒有造成嚴重后果,警方以行政案件處理,根據法律規定,已經過了追訴期限,公安機關也難以受理。同 時,即使沒有過追訴期,時間過了太久,對案件細節及案件性質也難以判定。
廣東紅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少武認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違法行為已經列入刑法,但根據《刑法》規定,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犯罪不再追訴。張少武表示,如果自己的權益、人身財產受到侵害,應該及時報警。否則過了追訴期,及時起訴也會被駁回。
犯罪追訴時效期限怎么算
根據《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2。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3。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如 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第八十八條規定,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 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原標題:男子兩次“被結婚”狀告鎮政府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