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植物園員工朱先生
為何事
曾經在廣東省地質局從事野外工作16年,理應享受提前退休福利,但現在所在單位華南植物園拒絕辦理,理由是不符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申請的條件。
誰主管
華南植物園
在 廣東省地質局735地質隊(已更名為新星石油廣州有限公司)從事野外工作長達10多年,朱先生20 11年希望辦理提前退休,但四年多來一直未得到現在單 位華南植物園的認可,遲遲未能取得退休資格。華南植物園人事處回應,朱先生不符合辦理提前退休的條件。而且,朱先生收到華南植物園上級主管部門———中國 科學院人事局的答復意見是,“因特殊工種辦理提前退休,需申請人在本單位從事特殊工種”。
多番周折取得特殊工種證明
朱先生是1972年被分配到廣東省地質局,隨3506鉆井隊在野外工作長達11年。1983年,他被調到水文工程地質二隊第二施工隊(現為廣東省工程勘察院),繼續從事地質野外工作。直到1988年年底,朱先生才由廣東省地質局調入華南植物園,當了一名綠化工。
本 月10日,朱先生向南都記者展示1972年至1983年在廣東省地質局735地質隊的工資單,最初每月到手工資38.6元。朱先生說,2004年工齡已滿 30年的他響應單位號召而申請離崗內退。2011年,年滿55歲的他準備申請退休卻遇到阻滯,“從事16年(1972年-1988年)的特殊工種,現在卻 不被承認?”
朱先生說,當時華南植物園拒絕為其辦理退休,由于忙于照顧生病的妻子,他一度擱置申請退休的事宜。直到2012年9月 妻子去世后,他再次申請退休,而華南植物園方面說檔案不全。同時,華南植物園發函給他原來的單位,請求幫忙提供他在地質隊工作期間原始材料復印件與證明。
于是,朱先生找到原單位,把1972年至1988年工資單復印,并開具工作證明。
2013年9月,新星石油廣州有限公司(原廣東省地質局735地質隊)以及廣東省工程勘察院(原廣東省地質局水文工程地質二隊)發來證明,承認朱先生當時在該單位工作,并證實從事工作確實屬于特殊工種。
不在原來單位 無法提前退休?
朱先生以為特殊工種工齡被承認之后,能如愿提前退休。但令其無奈的是,他再次收到華南植物園人事教育處復函,稱:“查閱其檔案后發現朱先生屬于特殊工種時間僅三年多。根據省人社廳回應,廣東省事業單位不存在因特殊工種而提前退休的情況。”
無 可奈何,朱先生只好一次次往返于華南植物園與省人事、社保部門。今年7月,朱先生收到華南植物園上級主管部門———中國科學院人事局的答復意見。其中說: “因特殊工種辦理提前退休,需申請人在本單位從事特殊工種”。朱先生1988年底調入華南植物園,一直從事園林綠化工作,并無從事特殊工種,不符合提前退 休條件,不能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對此,朱先生并不認可,“我當時的一些工友轉去其他單位,均可以辦理提前退休,為什么我不行呢?” 據介紹,今年59歲的蘇先生是朱先生在735地質隊時的工友,1988年轉到廣鋼從事制氧工作。因為有超過10年的特殊工種工齡,蘇先生在2011年滿 55周歲時就到荔灣區退管辦填表,申請辦理提前退休手續。三個月后,蘇先生成功辦理提前退休。
有了蘇先生的案例,朱先生對自己申請提前退休遭拒難以接受。朱先生說,若能成功辦理在55歲提前退休,每月約多出收入2000元。對于中科院人事局給出的答復,朱先生沒有找到依據出自哪里。
對于朱先生申請提前退休遭拒的事宜,華南植物園人事處夏處長回應,他們一切按上級單位中國科學院的指示辦理,曾經與朱先生到社保局處理,一切按程序走。朱先生確實不符合辦理提前退休的條件。
華南植物園黨委書記任先生表示,若朱先生依然有不滿,可繼續尋找法律途徑解決,若有需要可陪同朱先生再前往省人社廳走一次審批流程。
律師建議
當事人提前退休可向社保所在地人社部門提申請
一 直無法辦理提前退休的朱先生,2014年4月向廣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狀告華南植物園,卻因不屬于仲裁委受理范圍而不予受理。2015年,朱先生 向天河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狀告華南植物園,但仍被認定為不屬于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范圍,而被駁回。究竟應該向什么部門反映問題?如何維權?朱先生說 自己已經完全沒有頭緒,只能一次次去與華南植物園的人事領導交涉,希望早日提前退休。
對此,廣東君厚(蘿崗)律師事務所律師江點序介紹,關于退休手續辦理等,屬于人社部門審查范圍,不屬于勞動爭議案件,也不屬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或法院的司法審查范圍。因此,廣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天河區人民法院的裁定正確。
江 點序認為,此案難點在于:對于特殊工種與本單位,屬于人事爭議,而人事爭議的調處規則多屬政策,無法進行法理分析,只能從一般邏輯而言,二者應無直接關 系。至于華南植物園拒絕為朱先生辦理提前退休的事情,達到退休條件,辦理退休手續后即進入社保基本范疇,不存在用人單位審批事宜,應屬于人社部門審核范 圍。建議當事人向其社保所在地的人社部門提出申請,要求辦理提前退休,并由人社部門回復處理,若對人社部門處理不服,則可提出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原標題:男子野外工作16年欲提前退休遭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