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打拼的人們,誰不想安安耽耽地工資到手,然后回家過個大年呢?
可總有些民工兄弟會事與愿違,遭遇這樣那樣的惡意欠薪,連過年的心情都好不起來了。
今年12月5日,浙江海寧警方通過長期追蹤,抓回來一名惡意拖欠21名民工兄弟的31萬元血汗錢,并換住所、關手機、消失了兩年的犯罪嫌疑人樓某。
這樣的案子,民警希望越少越好,雙方通過協商,都可以好好回家過年。
樓某算是個比較有實力的包工頭,也能稱得上是工程老板了,在省內不少地方承包過水電安裝項目。
2013年前后,他承包了海寧市一大型建筑的水電安裝,2014年工程也順利做完了。
從承建方拿到所有工程款并簽訂了有法律效應的《民工工資結算書》后,樓某卻沒按約定給手下的民工兄弟付工錢。
在向部分人支付了工錢后,樓某突然以承建方沒給他工程款為理由消失了,自己家再也沒去住,常用的手機也關了。
期間,有長期在浙江省內打工的工人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了樓某的欠薪行為。
經查,樓某至少拖欠了21名工人工資31萬元。
但由于這些工人來自全國各地,相互之間未留有聯系方式,工作人員無法了解詳細情況,部分人對要回工錢也不抱希望了。
樓某這一消失,就是兩年時間。
而警方也在這期間固定了樓某涉嫌惡意欠薪的證據,并展開了偵查。
今年12月5日,海寧警方確認樓某在諸暨市的一個小區內租住,馬上上門找到了他。
犯罪嫌疑人樓某,45歲,諸暨人。
剛開始,樓某竭力為自己辯解,一會說因為有些工人沒好好干活,一會說因為自己虧了200萬元,所以沒錢發工資。
但民警告訴他,為了逃避責任,他不僅更換了手機號碼,放著家里的房子不住在外面租住,其目的就是隱藏自己的行蹤,符合刑法第兩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規定。
目前,樓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原標題:工程老板惡意拖欠21名民工31萬 消失近兩年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