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被告知“已死亡”
爆料的市民張先生曾經在2007年購買了一輛北京牌照的二手面包車,并將牌照過戶到自己名下。2010年,張先生把面包車賣給了自己的一個朋友,在賣車時兩人約定:只賣車,不過戶。車由朋友使用,車牌依舊是張先生本人的。
2014年3月,張先生打算用自己的牌照再購買一輛新車,當他來到車輛管理所準備辦理新車牌的時候,接待他的窗口工作人員告訴他:這個車牌已經過戶,原車主死亡,過戶是辦理的繼承手續。
張先生吃驚之余告訴工作人員自己并沒有死,工作人員讓張先生出示了身份證,核對無誤后工作人員建議張先生馬上到北京市京順車輛管理所查詢,因為這輛車的過戶手續是在那里辦的。
車牌追回卻無法轉回
張先生告訴法制晚報記者,京順車管所負責辦理車牌過戶的工作人員告訴他,他名下的車牌是2014年1月16日被人過戶的,新的車牌所有人是一個叫李某某的女性。
京順車管所的工作人員要求張先生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的手續。據介紹,這些手續都是用來證明張先生本人還沒有死,并且還沒有結婚。隨后,張先生被告知回去等候消息。
2015年春節過后,張先生從車管所得知,李某某所過戶的車牌已經被追回,目前該車牌指標在北京市車輛管理所的涉牌科。
張先生找到涉牌科,該科的工作人員告訴他,車牌的指標是追回來了,但是能不能重新過戶到他的名下,還是一個未知數。原因是當年張先生在把自己的車輛賣給朋友時,北京市還沒有實施車牌指標政策,現在已經實施了車牌指標的制度,所以該車牌能否還給張先生現在還不能有結論。
辦案警察稱第一次見過此種情況
11月30日,法制晚報記者陪同張先生再次來到京順車管所,希望可以對張先生車牌被“繼承過戶”的情況進行采訪,該所領導表示不能接受采訪。
張先生告訴法制晚報記者,12月1日,北京市車管所涉牌科的領導接待了他。涉牌科的領導調取了張先生原來車輛及牌照的全部檔案,在檔案中不僅有張先生的死亡證明,同時還有一份公證書,公證書顯示張先生已經死亡,其名下的車牌依法由其法定繼承人李某某繼承。
涉牌科的領導告訴張先生,目前來看包括死亡證明和公證書在內的這些手續都是偽造的,作為常年辦理涉牌案件的警察,他本人也是第一次見到這種情況。
同時這名領導該表示,將親自與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辦公室溝通,專門研究車牌是否可以重新過戶給張先生的問題。
談話結束后,張先生無奈的告訴法制晚報記者,他到現在還沒結過婚,怎么就出現了“法定繼承人”,并且還是個自己根本不認識的女人。
對話李某某
法制晚報記者輾轉電話采訪到了“繼承”了車牌的李某某,她表示自己確實在2014年1月購買了一輛轎車,該轎車的牌照是委托一個花鄉機動車交易市場的車販子辦理的。
李某某告訴記者,具體辦理的是她的親屬,當時她只是拿了幾萬塊辦理的費用,還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證和幾張照片。2015年4月下旬,交管部門找到了她,并通知她必須在7天內將自己的車輛過戶,她委托車販子所辦理的車牌涉嫌違規,已經被收繳。
原標題:男子辦業務時被告知已死亡 車牌被繼承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