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滑倒神經受損
莊女士11月1日入住四季酒店。“11月2日早上7點多,我在浴缸泡完澡后用花灑淋 了淋,穿好浴袍出來時,還未出浴室門就滑倒了。”莊女士表示淋花灑時有水濺到浴室的大理石地板,同時表示酒店房間的大理石地板打過蠟,“特別滑”。“看到 地上和腿上有很多血才反應傷得不輕。”莊女士撥打酒店內部電話,酒店派車將莊女士送到省中醫院二沙島分院縫了兩針。
19日上午莊女士來到紅十字會醫院檢查,得到右手“右尺神經受損”的診斷結果。
養傷被要求簽收賬單
“醫生表示我的右手兩三個星期后拆線,不能隨意動。”莊女士不得不繼續住在酒店,等待傷情穩定。
11月27日下午5時許,莊女士卻突然接到酒店經理電話,酒店用“命令”的口吻要求其結賬并在第二天中午前離店,莊女士稱帶病在身,想把病看好再離開酒店。同時,對方要求其結付此前一個月的賬單。
昨 日記者看到,酒店開出了一份107891.44元賬單,賬單中不但有11月1日至29日每天晚上1800元的住宿費,還包含莊女士的住宿費、醫藥費和接送 莊女士來往醫院的用車費等。而其中,一筆從珠江西路至中山一醫院的往返車費則高達1500元。“酒店總經理曾向我口頭承諾‘安心養病,出了事酒店會負 責’,如今卻要求我支付賬單。”莊女士表示。12月1日下午得知自己的信用卡在沒有本人簽名的情況下已被劃除10.7萬余元。
酒店:不可能要求客人離店
酒店相關負責人Sophia表示,酒店對莊女士的傷情“一直十分關切”,莊女士受傷后由酒店員工攙扶進房,并且在房間內配置方便其行動的設施。
對 是否強行要求莊小姐離店,該酒店回應,“我們保證對莊女士的服務行為完全按照酒店服務標準,一視同仁,絕對不可能強行要求客人離店,除非客人有違法亂紀等 行為。”同時,酒店表示,對于賬單中的款項,都找消費者協商過,同時酒店還免去了莊小姐因受傷需要醫療產生的部分開支。
但是,對此莊小姐表示對方未找其查核,“其中包含車費,以及酒店和我溝通時占用行政廳的費用都未提前告訴我,也沒有讓我簽字”。莊女士對于這種自己不得知的消費項目表示不滿。目前雙方仍在進一步協商中。
廣 東粵廣律師事務所的張揚律師表示,莊女士滑倒“酒店或沒有責任”,除非是酒店本身的設施質量不合格或是有缺陷未修復的情況下導致房客摔倒。“房客是在酒店 受傷的,酒店有義務第一時間將其送往醫院救治。而賬單中一些額外的費用在沒有告知當事人的情況下,酒店不應收取。”張律師強調。
原標題:旅客酒店摔傷滯留一月 被下逐客令催交10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