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晚記者上午獲悉,朝陽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馮某有期徒刑4年。
被同性戀人敲詐 已婚男報警
男子李某稱,他已經結婚。
2011年,他通過手機聊天軟件認識了馮某。李某說,他和馮某都是同性戀,兩人見過幾次面,他給過馮某錢和手機。
2014年5月,馮某發短信說要借20萬元,和朋友開婚慶影樓。他沒借錢給他,于是馮某發短信說,要上網將李某的手機號和不雅照片登出來,讓李某家人都知道他是同性戀。
2015年4月20日,馮某再次給他發短信,稱他有一張李某和別人的不雅照片,他把照片通過聊天軟件發給李某的親人和朋友,還在微博、網上發布了這些照片。馮某在短信里要求李某給他200萬,就把照片還給李某。
李某說,此后馮某約他見面他沒去,馮某將錢漲到400萬,還說如果他不見面,還會繼續漲錢,而且還要把照片發到天涯論壇上。他從網上找到馮某所說的不雅照片并截了屏。
李某說,6月17日,馮某來到李某家,再次向他要錢,還說不給錢就不走,要等李某老婆回來告訴她實情,李某無奈之下報警。
指使他人勾引同伴 拍不雅照
證人楊某稱,2015年4月,一個男子在網上找他聊天,“對方說他是同性戀,和李某有點感情糾葛,問我能否幫忙,去勾引李某,和李某發生關系時拍下不雅 照片,我同意了。后來他把李某的聊天軟件號發給了我,我就加了李某。聊了一陣感覺不錯,我就去了李某的家,并發生了性關系。我拍了3張照片,事后我把照片 通過聊天軟件傳給了那個男子。 ”
馮某供述,幾年前他通過手機飛信認識了李某,兩人都是同性戀,多次見面并一直保持這種關系。
2014年到2015年,馮某萌生開婚慶公司的想法,就發短信給李某想借20萬元,但李某沒搭理他,他有點生氣。
2015年4月中旬,他通過網上聊天軟件找到一個同性戀,讓他幫忙去勾引李某,“后來他把拍的照片傳給我。我就發照片給李某看,讓他出來談談。李某又沒 理我,我就給他發短信,說加倍要錢,我先向他要了200萬,后來威脅說不給我400萬,我就將這些照片發出去,讓所有人知道他是同性戀。”
馮某說,后來他在網上發布了照片,但聯系不上李某了,就去李某的家找他,威脅他不給400萬,就等他愛人回來,告訴她他是同性戀。后來警察來了,將他帶回派出所。
在法庭上,馮某的辯護人出具了李某所寫諒解書,李某表示接受馮某道歉,并懇請法院對馮某從輕、減輕處罰。
構成敲詐勒索 一審獲刑4年
法院認為,馮某采用威脅、要挾的手段敲詐他人錢財,且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敲詐勒索罪。
根據在案證據證實,馮某以上網發布照片相威脅,向被害人敲詐錢款,且明確提出索要400萬元,應以400萬元作為犯罪數額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馮某歸案 后如實供述罪行,犯罪系未遂,并得到被害人諒解,故對其減輕處罰。朝陽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馮某有期徒刑4年,罰金兩萬元。
原標題:男子向同性伴侶借錢被拒 找人勾引拍其艷照敲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