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一部名為《江口水鄉》的MTV在巴中市平昌縣走紅。吉林籍年輕女歌手盧菲偶然登錄平昌縣文化館官網,發現該網上傳的《江口水鄉》視頻中,聲音分明是自己的,但“演唱者”卻變成了供職于該單位的周麗萍。
早在2012年10月,盧菲受作曲家富大華邀請,演唱由聶正罡作詞、富大華作曲的《水墨平昌》。同年12月被報送參選平昌縣城市形象主題歌,從全國眾多 作品中脫穎而出。后來歌名變更為《江口水鄉》。在自己不知情且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周麗萍冒名假唱,且上傳至網絡,構成侵權。
平昌相關方面給出的解釋是,該縣與《江口水鄉》的詞、曲創作者簽有使用權協議,歌曲與歌手盧菲無關;周麗萍在旅游節上假唱,是因為工作人員誤將原唱帶當伴奏帶播放。
此后,平昌縣文化館和盧菲多次接觸,經平昌縣江口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協調,雙方于2014年5月達成協議,由文化館賠償盧菲15萬元。
盧菲認為,這份賠償協議僅是對《江口水鄉》歌曲原唱聲音做出賠償,并未涉及其他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去年11月8日,她一紙訴狀將平昌縣政府和周麗萍 列為共同被告,索賠500萬元。巴中市中級法院受理此案,今年10月22日,原被告雙方分別就是否構成侵權、假唱行為是否成立、索賠依據等焦點問題,進行 交換和質證。11月18日,該案將在巴中市中級法院正式開審。
原標題:女歌手狀告縣政府索賠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