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的劉夢蝶(化名)和王娟(化名,已判刑)、小小(化名,另案處理)都是廣西人,都在嵊州打工,平日關系不錯。
2011年6月,小小說認識一個在廣西的青田小伙叫趙強(化名)。他急著找對象。誰愿意和他假結婚,就能給一萬元,還能幫助逃走。
劉夢蝶和王娟手頭缺錢,答應了。
2011年7月10日,3人一起回到了廣西金城江。小小帶著劉夢蝶和趙強見面。
為了把戲演得逼真,小小還給劉夢蝶找了一對中年男女冒充父母(女的另案處理,男的在逃)。
趙強見了劉夢蝶,很滿意,商定聘金31000元人民幣,還給了360元,給其余“親戚”各200元。
第二天,趙強給劉夢蝶的媽媽聘禮13000元,隨后將劉夢蝶帶回青田。
7月18日,趙強又把剩余的18000元聘金,匯入小小的戶頭。
7月19日,兩人便去領結婚證,但因劉夢蝶身體原因,婚檢未通過,領證不成。婚檢完后,劉夢蝶溜回了廣西。
小小得知后,責怪劉夢蝶跑路太早。劉夢蝶于是又聯系趙強,索要了2200元路費,重新到了青田。
可回來沒幾天,8月29日劉夢蝶又溜了。
這次趙強報了警,可是劉夢蝶用的是假名,一時找不到人。
2015年3月2日,劉夢蝶投案自首,并賠償趙強的損失,得到了他的諒解。
近日,青田法院審理認為,劉夢蝶以假結婚方式騙錢,詐騙罪成立,遂作出本文開頭的判決。
原標題:溫州姑娘因缺錢找小姐妹上演假結婚 小伙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