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紗照中竟有他人
據(jù)楊女士講,十一小長假期間,她和未婚夫來京在八月照相館拍攝了婚紗照,加上前后加修和加洗照片的費用,此次拍照共花了將近13000元。11月3日,她在山西臨汾的家中收到照相館寄來的婚紗相冊,正沉浸在籌備婚禮喜悅中的她卻發(fā)現(xiàn),大相冊中竟然夾著一張別人的照片,而照片墻的6張照片中有4張都不是他們二人的。
“我當時就急了,眼看就要結(jié)婚,他們重做的話要半個月,那寄過來都12月了。結(jié)婚時沒法用,太耽誤事兒了。”楊女士向記者出示了她與影樓簽訂的綜合明細單,上面明確規(guī)定寄件日期為2015年10月27日。
如今在相冊制作有誤的情況下,楊女士只得和未婚夫在當?shù)赜旨蛹迸臄z了一套結(jié)婚照,“好歹結(jié)婚的時候得有個像樣的相冊拿出來給大家看呀”。在隨后與北京八月照相館的協(xié)商中,楊女士提出讓對方全額退款來彌補損失,不能接受對方重新制作相冊的解決方式。
影樓不接受全額退款
昨日,記者聯(lián)系到北京八月照相館客戶負責人武先生。他承認楊女士的結(jié)婚相冊出現(xiàn)問題確實是店里工作失誤,所以他一直在和客戶協(xié)商補償,“我們說趕緊給再做一套寄過去,并且給她2200到3000元的現(xiàn)金補償,無奈對方不同意。”
對于楊女士提出的全額退款,武先生表示公司不能接受,“雖然確實有產(chǎn)品做錯了,但85%以上的東西都是完好的,能夠使用。而且她的花費并不是單買相冊、照片墻等產(chǎn)品,而是包括所有的拍照服務,服務并不存在問題,所以不能全額退款。”武先生最后表示,還會就此事與楊女士協(xié)商,“不能拖著,會給客戶盡快處理。”
律師:影樓違約但全額賠難
對于此事,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陳抒律師指出,影樓無法按照約定的時間向楊女士交付約定產(chǎn)品,屬于違約行為,理應做出相應賠償,但楊女士索賠全額退款,目前看來比較難以實現(xiàn),只有影樓根本違約楊女士才能索賠全款,而本案中消費者得到了一部分合規(guī)產(chǎn)品。違約方具體應該支付對方多少違約金,《合同法》并無明確的細則或者比例劃分,需要當事人雙方事先通過合同約定。如果楊女士對八月照相館提出的賠償金額不滿,達不成和解的,可以到法院起訴。
原標題:新人花13000元拍婚紗照 收到相冊內(nèi)有他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