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9日對上訴人閔擁軍故意殺人一案二審作出上述宣判,同時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并限制減刑。
2012年12月14日,河南省光山縣文殊鄉陳棚村完全小學發生一宗慘案。受“世界末日論”影響,一天前離家游走的36歲男子閔擁軍沖入這所鄉村小學,砍殺23名學生和一名村民。最終造成1名村民和7名學生重傷,另有11名學生輕傷。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閔擁軍犯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當地法院提起公訴。2013年12月13日,經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后,認定被告人閔擁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但一審宣判后,閔擁軍表示不服,提出上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重新審理。
河南省高院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閔擁軍作案時受精神癥狀影響,辨認能力和行為控制能力削弱,屬限定刑事責任能力,對其依法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其持刀砍殺年逾八旬的老人,后又沖入小學校園對多名無辜的在校學生實施砍殺,造成8人重傷、11人輕傷的嚴重后果,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對其應限制減刑。
原標題:男子受末日論影響砍殺23學生 二審被判死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