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0多歲的姚某在廣東深圳通過QQ聊天認識了攀枝花40多歲離異女子劉菁。姚某是廣東省珠海市人,初中畢業的他沒有固定工作,經常泡在網吧上網聊天。經過幾次網絡聊天后,姚某發現劉菁防備心理較弱,便謊稱自己叫“唐某某”,是香港商人。
在港商“唐某某”的花言巧語下,劉菁迷失了自己,在網絡上與其建立了戀愛關系,兩人經常通過網絡互訴衷腸。
騙取劉菁信任后,“唐某某”露出了真面目:從2013年2月至2014年11月,先后多次騙取劉菁現金近19萬元,理由五花八門:錢包掉了、朋友出車禍了、生意需要現金周轉……每次“唐某某”要的錢都不多,最多一次也就八千元,最少一次僅一百元。
眼見給“唐某某”轉去了近19萬元,但兩人結婚的事情完全沒影,劉菁覺察到不妙,思考再三后報了警。沒多久,姚某被警方抓獲。
法庭上,姚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稱自己每次騙取劉菁的錢后,基本上用于賭球。法院審理后認為,姚某犯詐騙罪事實清楚,罪名成立,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處罰金兩萬元,并責令姚某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退賠被害人劉菁18萬余元。
原標題:女子網戀被騙近19萬元 兩人初次見面在法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