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旭因懷疑其妻扈某有外遇而對其產生怨恨,遂起意殺害扈某及二人之子趙某。2013年11月5日12時許,趙旭帶其子趙某回到本市豐臺區其暫住處后,使用毛巾被悶堵趙某鼻,致趙死亡。當日17時許,趙旭離開暫住處后,攜帶尖刀到豐臺區扈某住地附近等候,伺機殺害扈某。19時許,趙旭發現扈某后,遂持刀刺擊、切割扈的頸部,致其死亡。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趙旭因懷疑妻子有外遇,即起意殺害妻子及孩子,并使用毛巾被悶堵口鼻及尖刀切割頸部的方法殺害二人,造成二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所犯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懲處。據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原標題:男子因懷疑妻子有外遇殺妻滅子 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