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女孩季某與男友談了9年戀愛,最終,因男方家人反對而分手。一次,她在浙江龍泉的鬧市區遇男友與人約會,遂上前理論,與男方及其母親發生激烈爭吵后駕車沖撞,造成5人不同程度受傷……8日,記者獲悉,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龍泉法院對該案件進行了宣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季某有期徒刑10年。
季某現年30歲,是龍泉某廣告公司的一名職員。
2005年,季某與陳某某開啟了一段長達9年的馬拉松式戀愛。不過,因為陳某某家人的長期反對,2014年,陳某某提出了分手,但季某未同意,兩人依然藕斷絲連。季某對這段感情念念不忘,依然期望著有一天幸運能來敲門。可是,她等來的是男友另覓良緣。
2014年11月2日晚上8時許,季某在龍泉市鳳起路與中山路路口附近開車經過,看到陳某某居然與一名女子牽手,舉止親密。季某馬上下車質問陳某某,兩人發生了激烈爭吵。陳某某母親周某某與親戚潘某某聞訊趕來,周某某攔截季某轎車,并毆打辱罵季某,兩人發生踢打。陳某某將兩人拉開后,季某開車離開,隨后雙方往相反的方向散去。
車子開出沒多久,季某想到自己堅守多年的戀情會是如此收場,季某的母親又多次辱罵羞辱自己,頓時心生怨恨。隨即調頭,朝陳某某一行方向駛去。當車輛行駛到龍泉“風味小吃”店路段時,發現了路邊行走的陳某某母子,遂加大油門駕車將兩人撞飛。同時,1名等客的黃包車車主、2家小吃攤位老板也被連累撞傷,并撞到7輛電動車和一輛寶馬車。
事故發生后,群眾當場報警,季某留在原地等候,隨即被公安機關帶往調查。
經鑒定,事故造成1人重傷,3人輕傷,1人輕微傷。被損壞的汽車、電瓶車物品損毀價值達2萬余元。事后,季某及其家人積極與受害人協商經濟賠償,取得部分受害人諒解。
法院認為,季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使多人受傷和財產損失,當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結合犯罪事實、性質,被告人有自首情節、獲得大部分被害人諒解以及陳某某、周某某在案件起因上所負責任等,遂從輕作出有期徒刑十年的判決。
原標題:女司機遇前男友與人約會 駕車怒撞5人獲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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