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12時21分,有長春網友在微博爆料:“長春有個假記者騙吃騙喝蹭婚宴,已經騙了200多家餐廳!”
該網友稱,“這個胖子還有其他名頭”———某“美食小編”,還曾自稱“新文化報美食記者”。該網友在微博中附上了該男子的照片,看相貌有30多歲。同 時,網友還發出了該男子的QQ信息,從他的網名看,曾起名為“大嘴(美食小編)”。還有網友在評論中稱,“據說他還因此拿了店家的錢。”
店家:白吃了300多元
一名楊姓店主向新文化記者透露,他與該男子曾共同在一個美食點評類的群中,幾個月前,男子加他為好友。按照楊姓店主提供的截圖,男子當時稱“我是新文化報美食專欄記者,請問是烤肉嗎?我可以了解下你家美食嗎?”
楊姓店主說,“當時大意了,沒有確切核實身份。他就來到了我的店里吃了一頓。三個人一起吃的,我和我媳婦,還有他,我基本在旁邊就是負責講解……他真的非常非常能吃!一頓吃掉了300多元錢的。”
后來店主看到了那名男子的微信朋友圈,確實都是美食照片,但照片質量很差,沒有說明和點評,也沒有發稿,還將店主刪除了。店主通過朋友了解到,男子以前也有類似行為。
相關媒體:曾經對其警告
那名男子曾自稱有多家媒體的身份。其中一家美食節目相關負責人稱,該節目組絕對沒有此人。另一家美食網絡媒體官方微博表示,已封殺此人,大家注意吧。敬 告各位商家,如有人打著旗號談合作,可隨時與該方核實。該媒體相關負責人稱,此人曾經以“美食達人”身份參加活動,隨后曾經成為該媒體的投稿人,如今在知 道情況后,已經將其從隊伍中剔除。
新文化報負責美食行業的部門透露,曾經有人將類似情況反映至報社。對此,也曾對這名男子進行過警告。此人在當時承諾,今后將不會冒用新文化報美食記者的身份。
當事人:給一個改過的機會
24日下午,此人將微博名改為“改過自新重新”;QQ也改名為“改過自新”。
記者輾轉與男子取得聯系。他稱,新文化報曾有人對他進行過警告,之后他沒有再冒用過,但“其他地方的身份,確實最近是用過”。網友所稱的“騙吃騙喝200多家餐廳”,他自稱并沒有那么多,“確實也有人要給我錢,但是我沒有拿錢。”
他說,自己確實意識到這種行為非常不對,希望能夠向店家們真誠道歉,“我到那里打義工,或者什么樣的方式補償都可以。”
隨后,他在微博上發出消息:“我真心的給各位商家,各位消費者和一些媒體朋友(道歉)。我不找任何理由。首先我糾正自己改過自新。最重要的是給各位商家 帶來了一些困擾,希望我能用我自己的實際行動來彌補過錯。我希望能給我一次改過的機會。我會給商家用實際行動來彌補損失。”
律師:如收錢或觸犯刑律
吉林宇中人律師事務所律師魏國明說,根據《刑法》相關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其中根據 相關司法解釋,個人單次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如果出現虛構身份,僅僅是為了吹噓,那么應不構成犯罪。但如果收取他人財物,或 者造成了他人財物損失,單次達到了2000元以上,或者不受數額限制,多次進行,則涉嫌刑事犯罪。
原標題:男子自稱“美食小編”騙200多家餐廳吃喝
原標題:男子自稱“美食小編”騙200多家餐廳吃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