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舉行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對《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修訂草案)》進行審議。
此次法規修訂對家庭養老作了重新定位,將“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修改為“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賦予老年人對“啃老”行為的拒絕權。
其中修訂草案中提到,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以電話、網絡、書信等方式問候老年人。贍養人應當定期探望入住養老機構的老 年人。對較長時間未探望老年人的贍養人,養老機構可以督促其探望。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親屬要求老年人經濟資助的,老年人有權拒絕。
修訂草案中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將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資金用于支持養老服務業,體育部門應當將留成的體育彩票公益金安排適當資金用于開展老年人體育活動。
基層醫療機構應當為區域內常住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為六十五周歲以上常住老年人每年進行一次免費常規體檢和健康指導。
醫療機構應當通過完善掛號和診療系統、開設專用窗口或者快速通道、提供導醫服務等方式,為老年人特別是高齡、重病、失能、殘疾老年人掛號、就診、轉診、綜合診療提供優先服務。
修訂草案中還倡導老年人應避開上下班高峰乘坐公 交車,在火車站、汽車站、機場應當合理設置老年人優先窗口和等候專區。 金融機構應當設置老年人優先窗口,為老年人辦理業務提供便捷服務。對辦理大額轉賬、匯款業務或者購買大額金融產品的老年人,應當明確提示可能發生的風險。
原標題:安徽或將“拒絕啃老權”寫入地方法規
原標題:安徽或將“拒絕啃老權”寫入地方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