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在醫院接受治療的吉林松原市長嶺縣北正鎮11歲女孩小宇(化名)8月28日對記者稱,她15歲的姐姐小航(化名)此前在姑姑家被喂藥睡著,并被迫與他人發生關系,目前已懷孕。她本人則長期遭毆打手心腐爛。
長嶺縣公安局北正鎮派出所民警稱,小航懷孕的事他們從家屬和村民處有聽聞,但未獲證實。該民警稱,因為兩個孩子的戶口已轉到外地,且即使屬實,也是在外地發生,不歸他們管。
但北正鎮三十三村村支書李貴春告訴澎湃新聞,小宇和小航的戶口仍在當地。
家屬:小女兒遭虐待,大女兒疑懷孕
小宇的舅舅王玉海說,小宇今年11歲,小航15歲,他們的父母分別叫王殿武和王玉紅,是長嶺縣北正鎮三十三村人。
王殿武有三個妹妹,大妹王淑芹(音)、二妹王淑華(音)和三妹王淑紅(音),均已離婚。王淑芹住在吉林大安市,另外兩人在內蒙古赤峰經營一家小超市。此外,王殿武還有一位近八旬的父親,在幾個女兒家輪流居住。
王玉紅向澎湃新聞回憶,2013年春節期間,王殿武去內蒙古赤峰妹妹家拜年,當時她還給丈夫殺了幾只雞帶過去。沒幾天,王玉紅接到孩子姑姑打來的電話,說王殿武生病了,讓她籌2萬塊錢。
“我一個女人家上哪兒籌錢?讓他回來看病也不回來。”王玉紅說,當時她無法確定丈夫是否真的生病,后來遭到了王殿武妹妹的辱罵,她也沒去赤峰尋找。
2014年1月份,王淑芹和王淑華回到三十三村,稱要“帶小宇和小航去看望生病的爸爸”,就將小宇和小航帶往內蒙古。
沒過多久,王淑芹和王淑華再次回村,將王殿武家居住的磚房賣掉。王玉紅說,由于房產證的名丈夫字是王殿武的妹妹,沒法阻止的她只好回到娘家住。
據王玉紅轉述,小宇說她和姐姐先被帶到赤峰呆了一個月,在那里見到了父親王殿武。王殿武當時還可以干活,但在吃藥。隨后姐妹倆被帶到大安市的大姑家居住。
直到今年7、8月份,兩個女孩被大姑二姑帶回到了三十三村。多名村民發現,小宇渾身是傷,且十分瘦弱,小航則被傳已懷孕,后有村民8月14日報警,并通知了王玉海。
8月15日早上,王玉海在電話向警方報案,并和王玉紅趕到北正鎮三十三村接孩子,警方當時在場。由于村民議論小航懷孕,于是,王玉海向警方反映小宇被虐待和小航懷孕的事,并要求立案。
但警察卻稱孩子已滿15歲,萬一是自愿的,他們也沒轍。隨后,小宇和小航被帶到派出所做筆錄。
王玉海說,因為害怕姑姑,兩個外甥女第一次筆錄都說了謊。小宇住院治療期間,才向他和王玉紅講述姐妹倆的遭遇。
王玉海轉述說,小宇和小航已經輟學一年多,小宇常被兩個姑姑毆打,在赤峰和大安居住期間都被打過,吃飯的時候沒事也被打,工具是一根小木棒。身 上的新傷,是回長嶺的當月被兩個姑姑打的。而15歲的小航雖然不怎么挨打,但卻被強迫與他人發生了關系,事發時被喂藥睡著,這次懷孕后被帶回老家。具體是 被誰強迫的,11歲的小宇并不能說清。
小宇還對舅舅和媽媽說,爸爸王殿武已被姑姑送進了精神病院。
王玉海說,得知實情后,他8月17日、18日,又在電話里向派出所于姓負責人反映孩子被虐待和可能被強奸懷孕的情況,要求立案。
王玉紅說,8月18日,她到警方為小女兒被虐待做筆錄時,也提到對大女兒懷孕一事立案。
警方:懷孕即便屬實,也是內蒙古警方管
小宇遭虐待毆打一事在網上曝光后,長嶺縣公安局官方微博8月24日轉發事件相關微博時表示,“您所反映的情況我們已經了解,法院已經對此案立案,相關部門也在對此案進行調查”;隨后在微博評論中表示,“相關部門正在抓緊調查,絕不姑息,一定嚴懲,一定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長嶺縣公安局政工室副主任賀喜8月24日告訴澎湃新聞,因事件涉嫌虐待,警方將事件材料整理后,已轉交縣人民法院處理。據了解,小宇的父母多年前離異,小宇和小航都被判給父親撫養,后因父親離家后再沒回來,兩個女孩由姑姑代為撫養。
王玉海說,在得知小宇是被打的情況后,警方向家屬表示這種涉嫌虐待的問題要去法院自訴。
于是,8月19日,王玉海和妹妹帶著起訴材料去長嶺縣人民法院,起訴涉嫌虐待的王淑芹、王淑華。
但王玉紅卻表示,賀喜的說法錯誤,她雖然去年7月曾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但至今法院沒判決。之所以起訴離婚,是為了逼王殿武現身,因為她一直聯系不到王殿武。
北正鎮三十三村村支書李貴春也向澎湃新聞證實,王殿武與王玉紅確沒離婚。李貴春說,王殿武與王玉紅夫婦此前家庭和睦,但在2013年年末王殿武出走,聽說夫妻倆為親戚借錢的事情產生了矛盾,但具體情況他不清楚。
長嶺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證實,8月19日縣人民法院對此事進行立案處理,但8月24日早上王玉紅到法院撤訴。
王玉海說,因為不懂如何收集證據,他和妹妹只好去法院撤訴。關于小航懷孕的事兒,警方說立不了案,要立案需要到赤峰。
北正鎮派出所一名民警8月27日告訴澎湃新聞,小航懷孕目前只是家屬和村民的說法,尚未證實。即使屬實,也是在內蒙古赤峰發生的,加上兩個孩子的戶口已經轉走,這件事不歸他們管,應該是赤峰警方管。
該民警還說,他們已經和赤峰警方進行聯系。但當澎湃新聞詢問具體情況時,該民警表示無法透露。
不過,李貴春告訴澎湃新聞,小宇和小航的戶口仍在當地,并未遷走。
王玉紅也表示,她家的戶口本一直在她手里,戶口本上也依然有兩個孩子的信息,不清楚警方所說戶口被轉走一事,她還向澎湃新聞提供了戶口本內頁的照片。
律師:警方不能因管轄權不受理
王玉海說,目前他們還沒辦法帶小航去檢查是否懷孕,因為小航拒絕和他們走,且“被姑姑看著,沒法帶出來。”
村支書李春貴說,他不清楚小航是否懷孕,孩子的兩個姑姑和鄰里都不和,經常吵架,與村民們不太接觸,所以大家都無法證實。
李貴春說,這些年孩子姑姑一直在內蒙古等外省市生活,大家不清楚她們到底在做什么工作。
警察所說的管轄權問題,北京中關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明勇認為,依據相關規定,任何一個地方的公安機關對任何公民關于犯罪問題的控告,都應該受理。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27號)第166條規定,公安機關對于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并制作筆錄。
該程序規定第171和172條規定,對于接受的案件,或者發現的犯罪線索,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但不屬于自己 管轄的案件,應當立即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移送案件通知書,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 取緊急措施,然后辦理手續,移送主管機關。
朱明勇說,小航的事情,她母親和舅舅向北正鎮派出所報案時表明小航可能已經懷孕,并是被迫與人發生關系,派出所應該對這一問題進行受理接待。在 確定沒有管轄權后,可將事件情況發函至犯罪發生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而不應該直接讓家屬去犯罪發生地報警。北正鎮派出所雖不用必須去核實小航是 否懷孕,但有義務受理小航家屬所說的情況,并將情況移送至管轄地公安機關。
澎湃新聞隨后多次致電負責此事的長嶺縣公安局政工室副主任賀喜、北正鎮派出所于姓負責任人,電話均無人接聽。
原標題:女童稱15歲姐姐被迷奸懷孕 警方稱外地發生不管
原標題:女童稱15歲姐姐被迷奸懷孕 警方稱外地發生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