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的郭某是一家律師事務所在北京代表處的財務出納。3年內,他私吞4426萬余元公款,用于在京購置千萬房產、送女友瑪莎拉蒂豪車等。記者昨日獲悉,郭某因犯職務侵占罪,被市三中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
模仿簽字私自轉賬
2006年開始,郭某在一家律所北京代表處任財務出納。月收入萬元左右的郭某日常生活開銷比較大,工資根本不夠花,他便打起了自己保管的單位備用金的主意。
據檢方指控,2010年至2013年,郭某偽造銀行對賬單等財務憑證,將公司4426萬余元錢款占為己有。2013年9月底的一天,郭某請病假未去上班,單位同事在使用他的電腦時,意外發現其做假賬的記錄。律所相關負責人得知情況后報案,郭某隨后被抓獲。
據郭某交代,他通過轉賬方式,將單位賬戶上的錢直接轉到他和女友李某名下銀行卡里。由于辦理轉賬需要單位出具證明,要有預留簽名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財務章,而郭某利用正常蓋章的機會,在轉賬證明上蓋上公章,然后模仿單位負責人的簽字,再蓋上由其保管的單位財務章,后去銀行辦理轉賬。
用假賬單蒙騙主管
據了解,為躲避財務檢查,郭某每次從銀行取回對賬單后,通過單位電腦制作相同的對賬單,把需要的數據保留,不需要的數據刪除,由于他提供給財務主管的賬單明細都是他制作的假賬單,所以單位財務主管查不出來。
年終單位進行財務審計時,郭某和審計公司的人一起到開戶行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將審計公司的詢證函交給銀行。等對方離開后,他再趁機溜回來,對銀行工作人員謊稱剛才交的詢證函數據有誤,將詢證函取回,他再偽造銀行的詢證結果,蓋上開戶行賬戶管理印章,再通過開戶行當地郵局郵寄給審計公司,這樣審計公司就查不出問題了。
郭某交代,銀行印章是他花200元錢在路邊買的假印章,用完后就扔了。
好面子偽造國安身份
郭某將大部分侵占錢款用于買房買車,并且還投資了女友參演的一部電視劇。
根據郭某女友李某的證言,2011年11月左右,郭某花1160萬元購買了朝陽區一處房子,并先后在青島購置了三套房產,第一套價值800多萬元,第二套價值170多萬元,第三套交了100多萬元,剩下的錢辦理了銀行貸款。
2012年,郭某還給李某買了兩輛車,一輛是價值160萬元的白色路虎攬勝越野車;一輛是酒紅色瑪莎拉蒂轎車,價值300萬元。
2013年4月,郭某又花了100萬元,給李某的父親買了一輛白色捷豹轎車。此外,郭某給李某參與拍攝的一部電視劇投資了200萬元,通過銀行轉賬給過李某大約300萬元左右。
據郭某交代,他在青島還和朋友合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郭某自己投資了15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郭某除了金錢上的揮霍外,還很要面子,他偽造了國家安全部的工作證和偵查證,并對女友稱是通過關系辦理的,當女友開車在路上被交警查時,郭某會把證件拿給交警看。
最終,經過一審法院審理,郭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郭某不服提起了上訴。市三中院二審后,駁回了郭某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原標題:律所出納3年私吞4千萬公款 送女友瑪莎拉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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