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認為對方持續性通過網絡發表侮辱、誹謗自己的言論,近日,演員黃奕將前夫黃毅清以侵犯名譽權、隱私權訴至法院索賠百萬,海淀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原告黃奕起訴稱,她與黃毅清離婚后,黃毅清以其所謂對女兒“探視權”為由,開始在網絡上持續性發表侮辱、誹謗黃奕的言論,公開透露自己行程信息,甚至公開自己的證件號碼等個人隱私信息,引發無數網友的圍觀、轉發、點贊、評論,涉案內容對自己極盡侮辱和誹謗,并刻意引導大量網友點名進行惡意人身攻擊。
黃奕要求法院判令黃毅清立即刪除、斷開涉案侵權內容的鏈接,向黃奕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106萬元。同時,黃毅清不得在網上再次發布侵害黃奕合法權益的任何內容。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